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党工委、直属党支部,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各部门:
2024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持续加强党纪学习教育,锲而不舍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和廉洁文明的节日氛围,现就节日期间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纪律教育
各基层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常态化推进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转化为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教职员工开展专题纪律教育、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深化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和理解,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勤俭文明过节,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绷紧廉洁过节之弦,把弘扬新风正气同传承节日文化结合起来,以优良党风持续引领教风学风、师德师风向上向善。
二、恪守纪律规矩,筑牢思想防线
各基层党组织要采取多种方式重申廉洁过节的纪律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要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自觉性,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常怀敬畏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崇廉拒腐,尚俭戒奢,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严格遵守以下纪律:
1.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严禁违规索要、收送名贵特产、礼品礼金、消费卡(券)、有价证券等,包括网购快递、电子礼品卡、电子红包等形式的“隔空送礼”;
2.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利用内部接待场所搞隐蔽就餐聚会,严禁接受学生、家长、校友、管理服务对象等安排的任何形式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3.严禁公款旅游,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
4.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走亲访友、聚餐娱乐、外出旅游等;
5.严禁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
6.严禁铺张浪费,讲排场、搞攀比,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7.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8.严禁酒驾醉驾、寻衅滋事,组织或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活动等;
9.严禁违规组织参加校友会、老乡会、战友会;
10.严禁在节假日期间工作打折扣、搞变通、玩花样,不准值班值守脱岗;
11.严禁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要求的行为。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责
节日期间,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将严格履行监督责任,聚焦节点易发多发问题,紧盯领导干部“关键少数”,贯通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党委巡察,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多渠道发现问题线索,对“四风”隐形变异问题紧抓不放、坚决查处,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对节日期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监督不力和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始终保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坚持“一案双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造成不良影响并调查属实的将进行严肃处理,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让追责问责成为常态,形成有力震慑。为畅通反映问题渠道,现将监督举报联络方式公布如下:
监督举报电话:88510052
监督举报邮箱:jcc@oa.czu.cn
纪委办公室
2024年9月10日